因业务工作需要,我站现需招聘一批环卫工作人员,具体岗位如下: 一、环卫保洁员 (一)招聘数量:5名; (二)招聘条件: 1、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德心、工作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;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; 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语言清晰。 (三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考: 1.正在接受审计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 2.被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; 3.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; 4.由于个人原因,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; 5.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; 6.法律、法规规定影响招录的其他情形。 二、收运工、装车工 (一)招聘数量:1名; (二)招聘条件: 1、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德心、工作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;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; 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语言清晰。 (三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考: 1.正在接受审计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 2.被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; 3.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; 4.由于个人原因,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; 5.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; 6.法律、法规规定影响招录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洗地工 (一)招聘数量:1名; (二)招聘条件: 1、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德心、工作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观念; 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; 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语言清晰。 (三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考: 1.正在接受审计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 2.被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、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; 3.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; 4.由于个人原因,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; 5.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; 6.法律、法规规定影响招录的其他情形。 四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》〔穗府办规〔2024〕3 号〕环卫用工标准执行。 五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 1、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 2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录满岗位人数为止。 3、报名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保安前街10号201室。 4、联系方式:陈先生87750522 5、报名要求:携带本人身份证、个人简历到上述地址递交资料,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,如发现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。 (二)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取报名及当天现场面试方式。 (三)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选。拟招聘人选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到广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,费用自理。 (四)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选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 (五)录用 试用期1个月。根据试用期的个人表现、工作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,经考核合格后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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